依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7]105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内师教发[2024]19号)执行。
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组
组 长 红雨 苏小波
副组长 张斌(常务) 高峰
成 员 姜 凯 牧仁 吴艳玲 晓敏 林晨 杜超 郭金停 包文化 王阳 刘素军 默原 白晓霞
二、工作原则
(一)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人数及相关规定(计划人数包括学院之间与学院内部)
1.学院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分别为:2023级生物科学专业(A类班)2人、2023级生物科学专业(B类班)2人、2023级生物技术专业2人、2023级生态专业 2 人;2024级生物科学专业(A类班)2人、2024级生物科学专业(B类班)2人、2024级生物技术专业 2人、2024级生态专业2人。
注:A类班为高中阶段国家通用语言授课的学生,B类班为高中阶段少数民族语言授课学生。
2.申请转专业范围:我校2022级、2023级本科生,包括在校生转专业与退役大学生转专业。
3.以下情况不允许转专业
(1)未在学校报到入学、注册和学习未满一学期的。
(2)文科、理科、艺术类专业之间不得互转。
(3)招生时国家和自治区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预科生(预科阶段)、公费师范生、定向生、高水平运动员、委培生、交换生、专升本、中外合作办学和校企合作办学及其他项目试点班、试验班等。
4.其他注意事项
(1)已办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申请转专业,包括调回原专业。
(2)未能通过转出、转入学院或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考核)的,不得再次申请或调剂。
(3)转专业学生须在原学院完成本学期的学习任务,下学期开始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执行。
(4)转专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转专业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转专业学生转入下一年级就读。
(6)A类班与B类班之间不得相互转。
(7)转专业学生需身心健康、品德优良。
(二)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5月17日—5月19日)
1.每日系统开放时间:9:00-17:00.
2.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转专业板块中填写转专业的申请。申请前,学生需对拟转入专业和拟转入学院的考核办法及接受计划进行全面了解,慎重提交转专业申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3.学院指定专人开展转专业咨询(电话:0471-4392447)。
(三)审核、选拔、公示与报备(5月24日—6月12日)
1.遵纪守法,无挂科,无违纪违规行为(由学工办、团总支负责)。
2.转专业学生转入我院须在原班级学业成绩排名前1/3(含1/3)。学院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生物学综合》,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生物学综合笔试成绩需60分以上,按各年级名额分配择优录取。如有笔试成绩并列,参考高考成绩录取。
4.学院公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3天(6月8日-6月10日)。
5.6月12日上报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