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位教职工:
为提高办事效率,单位或个人到账科研经费立项及其他经费上账手续可通过协同办公系统(OA)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电脑端:协同办公系统-我的模板-财务审批-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科研经费立项审批表。
手机端:企业微信-协同办公-全部应用-发起表单-全部模板-财务审批-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科研经费立项审批表。
经办人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等待审核即可。特别提醒:在附件中必须上传立项通知书、拨款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