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对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提高项目完成质量,现就做好结题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关于对 2021 年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项目予以立项的通知》(内师校发〔2022〕1 号)中予以立项的各类项目。
二、验收要求
1.结题材料要求:
(1)结题报告2份(附件1);
(2)项目成果复印件2份(发表论文应该附载体的封面、目次页和版权页复印件;出版专著复印封面、内容简介、前言和目录页,出版专著应该最少提供1册原著。);
2.结题成果附件单独装订;
3.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需报送“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2)2份。
三、验收时间及要求
1.结题材料需通过所在单位审核,并在结题报告封皮页“所在单位”及内页“所在学院、部门审核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2.请于2022年12月12日-12月14日期间将结题材料,或延期申请表报送至发展规划处(赛罕校区田楼723),电子版发送至fzgh@imnu.edu.cn。
四、其他事项
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验收不通过的项目,按撤项处理。
联系人:李里,18604886728;周艳青,15771396566。
发展规划处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