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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3-06-06]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附件1)和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 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本项目采取“先立项、后选派”的办法,即项目需由学校各单位(部门)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经学校评审后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再由教育厅统筹申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项目获批后,教育厅按照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

2. 所申报项目应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特点,有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为依托。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结合区域特点及特色学科优势,反映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及加强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思路、举措;(2)突出学术团队开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养的特色;(3)能够对地区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3. 重点支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建设急需,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建设;重点支持职业院校的学科建设。所申报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专业应不超过5个。

4. 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项目资助为前提。

二、项目申报时间

请申报单位(部门)于2023615日下班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2)、所依托的政策文件复印件、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复印件、项目管理办法、《项目信息采集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盛乐校区行政楼218室,并将所有材料电子文档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20210051 @imnu.edu.cn,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联系人:包杉丹

联系电话:0471-7383834

邮箱:20210051 @imnu.edu.cn


附件:

1.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

 1.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docx

2.项目申请书

 2.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doc

3.项目信息采集表

 3.项目信息采集表.xlsx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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