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各学院、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本单位假期值班工作。
二、相关要求
1.值班期间,学校总值班室,设在赛罕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楼801室,值班电话(传真):0471—4392030;
2.学校总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干部要24小时在岗值班,值班干部要主动关注两校区动态,如遇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带班校领导并及时有效处理。
3.清明节期间,各学院、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本单位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如遇到突发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并配合学校总值班室做好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2024年清明节假期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安排表
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