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19]39号)及《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5〕73号)文件精神,我校开展了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各学院学工组审核并公示3天,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复审,拟推荐教育学院路媱等790名学生为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附件1),拟推荐教育学院任媛媛等7372名学生为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获得者(附件2),拟推荐教育学院张宏莹等23名学生为2019年春季学期(追加补发)国家助学金获得者(附件3)。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从即日起向广大师生公示5天,如有异议,请来电反映,欢迎广大师生监督。
受理地点: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A309
受理电话:7388385
附件1: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2: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附件3: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追加补发名单
学工部(学生工作处)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