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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临时电子通行证”审批校外人员入校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05-18     点击量:

各学院、各部门:

为扎实做好我校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便确需入校的校外人员入校开展工作,按照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启用“临时电子通行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批原则

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职责,对入校人员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照“非必要不入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入校人员的审批工作。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审批的校外人员进行抽查,一旦发现与入校事由不符的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接待人及审批人责任。

二、入校人员类别及核酸检测要求

以下人员可通过扫描“临时电子通行证”办理入校审批手续。

1.供货人员;

2.搬家人员;

3.维修人员;

4.小型施工人员;

5.其他人员。

其中,供货、搬家、维修及小型施工人员入校时,需要提供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审批流程

校外人员需扫码填报信息→各单位接待人员审核信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审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校外人员接收二维码并扫码入校。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接待人员需提前告知校外人员如实提供身份证信息及核酸检测报告等事宜,各单位审批人员要对校外人员相关信息进行认真审核、把关;

(二)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要严把校门关,认真做好入校人员体温检测、青城码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查验等工作;

(三)基本建设处负责的大型基本建设施工项目和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人员入校,需提交纸质入校申请报告,并附入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报告。经基本建设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分管疫情防控工作校领导审批。

特此通知

附件:校外人员申请电子通行证方法及二维码

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

附件

校外人员申请电子通行证方法及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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