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党办发电〔2016〕17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16年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0月1日(星期六)-10月7(星期五)放假,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二、相关工作
1.放假前,团委、学生处、各学院等单位节前要切实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提前做好安全预案,杜绝火险、踩踏等群体性安全事件的发生。凡离校学生要掌握其出行、返校等相关情况,对节日期间留校学生要加强管理。
2.赛罕校区、盛乐校区后勤服务集团要做好留校学生的餐饮服务工作,保证食品安全,防止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3.各单位应切实做好本单位假期24小时值班相关工作,安排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教职工值班。假期期间,学校安排总值班,总值班室设在校长办公室(赛罕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楼709室,值班电话:4392030、4392519;盛乐校区创业楼209室,值班电话:7381081)
4.请各单位务必于10月1日前将本单位值班表分别报校长办公室(田家炳教育书院楼709室)和保卫处。
5.各级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并确保信息畅通,对收到的通知、传真、急件等要及时处理或转交有关部门办理。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等要第一时间向上级值班领导请示报告。
特此通知
附: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2016年国庆节假期政务值班工作安排表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