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及学校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学校结合实际,决定在暑假前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检查采取部门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安全自查阶段
各单位应在2016年7月5日—11日期间,本着“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自我完善”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针对本单位的安全自查工作,建立隐患台账,形成自查报告,并于2016年7月11日前报学校综治办公室(赛罕校区保卫处办公室)。联系人:赵三旺;联系电话:4392290;电子邮箱:baoweichu@imnu.edu.cn。
二、安全检查阶段
各单位安全自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在暑假前,成立专门的安全检查组,组织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消防、治安、交通、食品卫生、校车、学生公寓、出租店铺安全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现场整改的,由安全检查组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安全检查组将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保 卫 处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