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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任课教师及学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6-05-26     点击量: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提升学生工作人员的工作技巧与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学生工作处决定进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任课教师及学生工作人员培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内容

时间

下午

培训内容

主讲人

6月2日

2:30—4:00

《大学生心理健康与成长》教材体系的梳理

李慧

4:10—5:40

课堂教学实践解读

王利

6月3日

2:30—4:00

大学生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干预

宝继英

4:10—5:40

如何提升辅导员的心理辅导能力

李杰

二、培训形式

采用讲解、小组讨论、问题分析等多种培训形式进行。

三、培训对象

《大学生心理健康与教育》现任课教师与有意愿承担该课程的教师需全程参加培训,学期末将邀请专业教师和学生处相关领导以听评课的形式对本学期全体授课教师进行考核评估,考核不合格的老师不能再承担该课程的授课任务,不足人员将从其他申请授课的教师中补充。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工办、团总支、辅导员需参加6月3日的培训。

请各位教师高度重视此次培训,认真参加,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有意承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任课教师请于5月31日前与心理发展与辅导中心联系,咨询或报名。

联系方式:7381041 4393046

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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