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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教育部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6-04-08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科研人员: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的通知要求,现组织申报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的类别

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和青年科学奖,共四个奖种。

二、直接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遴选、推荐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向教育部推荐。

三、申报奖励条件

1.凡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在网络推荐截止日期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2.申报各类奖项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http://www.cutech.edu.cn/cn/zxgz/2016/03/1459386593127796.htm)和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http://www.cutech.edu.cn/cn/zxgz/2016/03/1459386593141915.htm )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各类推荐书及有关附件装订成册,推荐材料3套(含1套原始件)于5月16日前报科技处成果科。

2.申报奖励者应充分收集国内外反响材料,如社会、经济效益证明、应用证明、收录、摘录、同行专家评价意见等作为申报奖励的佐证材料。

3.申请者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5.109.48/Cutech)查询和填写报奖相关信息,教育部网络推荐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23日。

申请所需推荐号和校验码请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用以填报推荐书和上传相关材料。

联系人:苏玉明 乌恩 联系电话:4393152

科技处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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