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内教财函[2015]112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加大我校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大学生的“诚信、感恩、自强”意识,促进广大学生回报社会、励志成才,把经济资助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经研究决定开展学生资助服务工程系列活动之一“大学生资助宣传月及诚信、感恩、自强” 系列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1.广泛宣传资助政策。了解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学习学校配套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知识,促进政策落实和程序规范。
2.畅谈受助感受和对资助工作的理解。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畅谈受助感受,畅谈对资助工作的理解及做好资助工作的经验和作法,为今后资助工作的继续推进奠定基础。
3.树立先进典型,发挥表率作用。发现并宣扬获奖受助学生不畏困难、自立自强、发奋成才的先进典型事迹;发现并宣传学院学生工作人员、班主任在资助工作中高度负责、关爱学生、促进公平、重视引导教育的典型事迹。
4.倡导诚信、呼唤感恩。倡导在各类奖助学金评定中体现大学生诚信品质;倡导贷款学生诚实守信,按期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珍惜信用记录;唤醒受助学生的感恩意识,以勤奋学习、自强不息、互助互爱的实际行动回报国家、社会,成为奉献爱心、传递爱心的人;杜绝虚报家庭状况、浪费资助金、利己冷漠、有失公正的不良倾向。
二、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10日—2015年12月10日
三、组织形式
1.此次“大学生资助宣传月及诚信、感恩、自强”系列教育活动分学校、学院两个层次开展。
2.面向全校范围的宣传教育活动以校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主办,相关学院承办的方式组织开展。
3.各学院围绕活动主题,以主题班会、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组织开展面向本学院学生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资助宣传月及诚信、感恩、自强”系列教育活动,做好组织、动员、部署工作。
2.各学院制订本学院系列教育活动方案(纸制和电子版各一份),于11月13日前报送到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勤工助学指导中心(赛罕校区:行政楼205室;盛乐校区:创业楼219室)汇总、备案。学院在制订活动方案时,可围绕活动主题选择1-2项活动面向全校学生开展。
3.活动结束后请各学院上报开展系列活动总结报告。报告报送至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勤工助学指导中心。
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