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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励志自强,感恩诚信”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5-11-11     点击量:

各学院学工组: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内教财函[2015]112号) 和我校《关于在学生中开展< 大学生资助宣传月及诚信、感恩、自强>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校学发[2015]49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加大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健康持续开展,让全校师生更加深入的了解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力度,结合我校的基本情况,经研究,决定举办学生资助服务工程系列活动之一“励志自强,感恩诚信”主题演讲比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背景

自2007年新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以来,国家不断加大投入,逐步建立健全了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资助人数,资助金额都比以往有大幅度的提高,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困难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缓解,进一步优化了教育结构,促进了教育公平,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指导思想

活动旨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励志自强,诚信感恩,鼓励广大同学努力学习,勤俭节约,励志成才,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传递正能量的良好风尚,报效祖国。

三、活动主题

励志自强,感恩诚信

四、活动组织

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勤工助学指导中心

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盛乐校区综合办公室

五、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及在校本专科学生中曾经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类社会资助的学生。

六、比赛形式

比赛分蒙语组和汉语组,以学院为单位,每学院选派至少蒙汉语各2名学生参加演讲比赛。演讲稿须为原创,不得抄袭,题目自定,须脱稿演讲。

七、参赛要求

1、学院推荐及个人报名方式参赛,希望同学们踊跃参加。各学院于11月13日下午17:30前将参赛选手姓名、演讲题目、演讲稿子、联系方式报送至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勤工助学指导中心。

2、从11月16日-11月30日之间开展演讲。

3、演讲稿的内容必须围绕“励志自强,感恩诚信”主题,寻找我们身边具有这种美德的学生,讲述他们身上勤奋学习、励志成才的感人故事,彰显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精神面貌。

4、每位选手的演讲时间限定在5分钟内。

5、各学院认真组织,严格审核,将报名表和参赛作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提交至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勤工助学指导中心(赛罕校区行政楼205室,联系电话4392411;盛乐校区创业楼219室,联系电话7381014)。

八、奖项设置:

1、蒙语组:一等奖一名 、二等奖三名、 三等奖五名、优秀奖若干名

2、汉语组:一等奖一名 、二等奖三名、 三等奖五名、优秀奖若干名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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