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2016年度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报送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
(2)近期的三级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病历出院日期截止到2015年7月1日前,病历复印件上需加盖医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包括病案首页、住院病历、手术记录、病理报告、相关化验检查结果单等,医保局将对提供的材料去相关医院进行核对;
(3)《医疗保险证历》;
(4)《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审批表》一式两份;
(5)保健人员须由单位出具职务任命证明。
2.注意事项:
(1)无论本次慢性病申报材料审批通过与否,申报资料都将作为留档资料,不予退还。
材料报送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校医院二楼医保科
报送时间:9月6日-----9月30日
联系电话:4392368
联系人:乌兰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门诊慢性病种类
temp_15090710256467.doc
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校医院
二0一五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