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暂付款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暂付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开展我校暂付款清理工作。暂付款清理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31日,在此日期之前要求各单位及时办理暂付款报销或还款工作,逾期不报销或不归还借款,我处将扣发经办人员的工资并对该部门不予办理新的借款。望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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