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凡享受我校保健待遇人员,如有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3月15日期间在药店开的票据,请于2014年12月10日至20日送至校医院办理相关报销手续,过期不候。
联系人:乌兰 电话:13948617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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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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