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组:
为有效解决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物价上涨而出现的生活困难问题,根据自治区财政厅2014年7月下发的《关于下达2013年10—11月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教【2014】65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3年10—11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选对象:限2014年上半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范围内的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资助期限及金额:
此次临时价格补贴期限为2013年10月到2013年11月,补助期限2个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合计每人补贴69元。
三、各学院分配名额见附件1,请各学院按分配名额通过班级民主评选,学院审核无异议后,请于9月5日前按规定格式(见附件2)以书面材料(由各学院分管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上报到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到xshc@imnu.edu.cn。经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复审无异议后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复,最后临时生活补贴学生名单于学校首页公示5天。
四、若各学院上报贫困认定以外的临时生活补贴费学生请另附书面材料。
五、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好本次评选工作,评选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勤工助学指导中心联系。
赛罕校区联系人:徐老师、白老师 联系电话:4392411
盛乐校区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7381014
附件1:临时生活补贴资金名额分配表点击下载.xls
附件2: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临时生活补贴汇总表点击下载.xls
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