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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的纪律提醒

[日期:2024-09-14]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2024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良好节日氛围,请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

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

3.严禁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

4.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特别是通过快递、电子红包等方式,收送蟹卡、月饼卷、购物卡等礼品礼金;

5.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健身等活动;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7.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8.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9.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10.严禁酒驾醉驾。

节日期间如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可向校纪委举报反映。

举报电话:0471-12388

举报邮箱:neimeng.12388.gov.cn

校纪委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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