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规范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各学院相关材料整理,有序推进学院层面迎评促建工作,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内师校发〔2023〕51号),学校评估办将组织督导组就学院自评报告支撑材料和教学档案整理开展第一轮督查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检查时间
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9日。
二、工作分工
督导组人员构成及督查学院见附件1。
三、督查检查内容
1.学院自评报告支撑材料
(1)目录是否明晰,与支撑材料是否对应;
(2)材料是否详实、全面,能否对指标点形成有效支撑。
2.教学档案
(1)理论、实验、实践等各类课程材料是否规范、完整;
(2)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是否完整归档;
(3) 试卷保存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内容及数量短缺等问题;试卷答案是否规范,成绩是否合理、准确;
(4)院系各类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教学工作会议材料,有关学科、专业设置和建设的文件,有关实验室建设的论证、评估材料,学期、学年教学计划,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报告,系、教研室活动计划,教学研究活动记录,集体备课记录,(试讲记录,如有);听课记录,教学实验室相关材料是否完整。
四、工作要求
各督导组需根据各学院工作实际填报督导工作表(附件2、附件3),收集发现各学院办学亮点及特色,汇总整理学院材料整理特别是教学档案整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相关表格在4月23日前发送至教学科邮箱jxk@imnu.edu.cn。
附件:
1.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院材料督查检查分组一览表
2.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督导工作表(学院层面: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
3.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督导工作表(学院层面:教学档案)
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