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准备2024年9月份进行的新一轮审核评估线上评估相关工作及持续做好本科教学过程的监控与管理,结合本学期教学进度和重点工作任务,经学校研究,决定于6月11日-21日(教学16-17周)期间进行教学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安排
(一)校级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督导组专家、各学院教学院长、教学秘书及教务处人员等组成学校检查工作组,负责全校检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组分组安排表另行通知)。
(二)各学院领导班子、教学委员会委员及督导员组成学院检查工作组,负责本单位教学检查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学校检查和学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三、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检查》通知要求,学院自查教师课堂教学规范、教学秩序、教学质量和教务管理规范。
2.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听课制度》(校发〔2024〕6号)和《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内师校发〔2024〕45号)要求,深入课堂听课评课,对教师的课堂方式改革、课堂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
(二)专项检查
1.新一轮审核评估教学过程性材料准备情况
根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标准,重点检查近三年过程性材料,主要包括文件制度、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形成性评价材料(试卷考核材料)、实践教学、实验课程、毕业论文及质量保障措施等内容。
2.上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改进情况
根据《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结果反馈的通知》(内师教发〔2023〕52号)中情况报告,检查各学院上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改进情况(反馈报告请见附件1)。
3.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情况
结合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任务,调研2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和11个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团队及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改革与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环节改革、评价体系及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的整体建设情况。
4.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推进情况
(1)根据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及《关于进一步推进2020版师范类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的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及有效落实达成度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师教发〔2021〕52号)要求对音乐学、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小学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美术学等6个师范类专业依据师范专业认证标准进行重点摸底检查。
(2)根据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组进校考查意见,检查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物理学、体育教育、化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历史学、学前教育、英语、心理学、教育技术学、生物科学等13个专业整改情况(专家考查意见请见附件2)。
5.实践教学实习走访开展情况
(1)本学期实习实践走访调研工作开展情况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完成情况。
6.实验室专项检查工作
具体检查要求另行通知。
四、检查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教学自查工作。并准备校级检查相关内容:
1.按专项检查内容,学院进行10分钟左右的情况汇报。
2.组织教师座谈会30分钟左右(参会人包括学院领导、系主任、教学秘书、骨干教师代表等)。
3.按专项检查内容,学院提供相应检查材料(主要包括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准备情况以及针对上学期整改情况、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试卷、课程达成度评价报告、听课记录、毕业论文等)。
(二)学校检查组将通过听课、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学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本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结果的主要依据,学校检查组各小组秘书于6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科邮箱jxk@imnu.edu.cn。
1.提交听课记录本及听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2.提交各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
(三)各学院根据自查情况,将自查报告、听课评录及学院督导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自行存档、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
1.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报告
2.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组进校考查意见汇总表
3.学校督导本学期听课情况汇总表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