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意见》(内党发〔2024〕19号,以下简称《意见》),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现开展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招标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主题
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决定》《意见》要求,招标课题共设置73项题目(详见附件)。鼓励按题申报的同时,申请人可以结合我区实际做适当小幅度调整。
二、招标要求
(一)课题研究要遵循如下原则:要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所有改革发展要彰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担负实际管理职能。
(三)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申请人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类型分为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项目三类,其中,申请重点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一般项目,申请人不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学历限制;申请青年项目,申请人不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及学历限制,但其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以个人申报截止日期计算)。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4人。
(四)为避免重复研究和多头投入,未结项的国家级各类基金项目、教育部各类研究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自治区社科联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结项证书日期截止为2024年10月14日)。三年内被撤项或终止研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5万元、青年项目3万元、一般项目3万元。项目研究周期结束后,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未达到结项标准的项目,追回自治区社科规划办拨付的全额经费。
(六)结项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研究时间为立项之日起12个月内。
1.重点项目结项要求:
(1)提交正文不低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
(2)完成以下任意2项研究任务:
①围绕研究主题单独形成的3000字左右的政策咨询报告。注意以下三点:一是须以研究成果为基础,立足服务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提供建议,可自选角度设计;二是须在提交结项材料前被厅局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内参刊登,并获得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批示或有关部门转化运用;三是在内参刊登时,必须标注“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等资助字样。
②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在“三报一刊”或其他国家级报纸、中央主流媒体网站理论板块(新华网理论版、人民网理论版、光明网理论频道、求是网理论新境界版)发表1篇2000字左右的理论文章(须与课题主题密切相关,刊登载体可以标注课题资助信息必须标注)。
③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3000字以上学术论文(须与课题主题密切相关,发表的论文必须标注课题批准号及课题名称)。核心期刊范围为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含报道性综述、消息、书评等。
2.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结项要求:
(1)提交正文不低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
(2)完成以下任意1项研究任务:
①围绕研究主题单独形成的3000字左右的政策咨询报告。注意以下三点:一是须以研究成果为基础,立足服务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提供建议,可自选角度设计;二是须在提交结项材料前被厅局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内参刊登,并获得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批示或有关部门转化运用;三是在内参刊登时,必须标注“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等资助字样。
②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在国家级报纸或中央主流媒体网站理论板块(新华网理论版、人民网理论版、光明网理论频道、求是网理论新境界版)发表1篇2000字左右的理论文章(须与课题主题密切相关,刊登载体可以标注课题资助信息必须标注)。
③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3000字以上学术论文(须与课题主题密切相关,发表的论文必须标注课题批准号及课题名称)。核心期刊范围为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不包括扩展、入库)、中国核心期刊学术期刊(RCCSE)、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含报道性综述、消息、书评等。
④在《内蒙古日报》或《实践》杂志(或其他省级党报党刊)或学习强国平台发表1篇3000字左右的理论文章(须与课题主题密切相关)。
3.完成全部结项要求后,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将组织相关方向专家学者对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开展结项鉴定工作,结项等级按专家意见确定。
4.项目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如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主办的《智库要报》或其他厅局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内参上发表(必须标注“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等资助字样)且获得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可对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内容免于鉴定,同时完成其他结项任务,可以直接结项,且等级为优秀。
三、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使用“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管理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管理系统将于2024年9月24日10时正式开通,登录端口为https://infotitanic.com:8181/,也可由内蒙古社科规划网(https://www.nmgskghb.com.cn/)链接板块进入。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4日10时前,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16日10时前,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报送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由申报管理系统导出版本;A3纸双面印制并中缝装订)一式1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3份)。于10月18日17时前交到赛罕校区勤政楼402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惠萍15540965388
附件:1.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指南
2.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专项课题申请书
3.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科研处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