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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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借、还书规则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14   浏览:

1.外借:本校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可借阅馆藏书刊状态为“可借”图书。借阅数量和期限如下:

人员类型

可借图书(册)

借期(天)

人员类型

可借图书(册)

借期(天)

本科生

15

30

研究生

15

60

在职教师

15

60

退休教师

1-5

30

注:

1.图书馆可为相关科研项目负责人扩大图书借阅权限。读者可从点击【通知】关于扩大相关科研项目负责人图书借阅权限的通知下载并填写附件一:《科研项目图书借阅权限扩大审批表》

2.图书馆暂不开通校/院聘职工、留学生短期在校生及校外读者借阅权限。如有特殊需要,可与图书馆办公室联系。


注:图书借阅成功后,仔细检查图书是否有污损,如果有,请及时与管理员联系进行标注;借阅图书时,务必谨慎翻阅、保管,以免因污损或丢失给图书馆及个人带来损失!

2.续借:读者需继续使用所借图书,在该书无其他读者预约的情况下,且未因其他原因而被停止借书权时,可进行续借续借方式:(1)登录“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微信企业号-图书馆-服务门户-已借续借”(2)登录图书馆主页-书目检索-我的图书馆-当前借阅(3)可在图书馆自助借书机上进行续借(4)可到图书馆服务处人工办理续借续借次数为1次。借期自续借之日起顺延,本科生、退休教师顺延30天,研究生、在职教师顺延60天。读者存在超期行为不得续借。

3.预约:某种图书可借复本如已全部借出,读者可在网上办理图书预约申请

4.委托借书(图书通借:读者所在校区图书馆已无可借图书复本,而另一校区有,在无其他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可在网上通过委托办理借阅。

5.还书:读者可到任一校区图书馆服务处进行人工还书,也可在自助还书机上自助还书(异地图书请到人工台办理)。还书时,请仔细核对还书信息,以免漏还!如有问题请及时到服务处反映。

6.节假日延期还书日期处于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图书图书馆管理系统会做自动延期,具体的还书日期以系统为准。如逾期不还,假期时间计入逾期。特殊情况,图书馆会特别处理,届时系统会根据情况做相应延期处理。

7.读者查询借阅信息读者借书后要注意还书日期,可随时登录图书馆主页-书目检索-我的图书馆-当前借阅登录“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微信企业号-图书馆-服务门户-已借续借”查看,在规定期限内还书。所借图书如果超期未还、遗失、污损等,均按《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图书馆对于读者所借图书超期、遗失、污损等情况的处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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