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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一流学科科研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日期:2024-05-27]

各相关学科: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本科高校建设国内和世界一流大学 (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内教研〔2024〕1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一流学科科研专项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科外函〔2024〕110 号)等要求,为用好数学一流学科建设经费,切实增强我区高校人才和科技支撑数学一流学科建设发展能力,特设立数学一流学科科研专项项目(以下简称数学科研专项),进一步服务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需求,提升数学一流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现就做好数学科研专项目申报指南做如下说明。

一、项目类型

数学科研专项以开放课题的形式设立,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数学科研专项面向我校数学一流学科和校内相关其他学科开放。重点项目主要聚焦数学一流学科建设任务和重点发展领域,开展重大科技攻关。一般项目主要围绕数学学科方向,支持优秀青年人才开展课题研究,提高创新能力,为数学一流学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二、申报要求

(一)重点项目。

支持数学一流学科创新团队申报,团队负责人应为数学学科带头人,数学一流学科至少设立1项重点项目,每项支持300万元。 建议重点项目聚焦无穷维哈密顿系统及其算法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培育)和内蒙古自治区应用数学中心的主要方向进行选题。

一般项目。

支持我校 40 周岁以下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申报,每项支持 30 万元。

科研专项资助经费由一流学科建设经费中人才引进和科研支出部分支持,比例不低于人才引进和科研支出部分的 50%。项目执行期为 3 年,经费可按年度统筹安排。

(三)限项要求。

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同年度每人只能申报1项数学科研专项,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3项课题(含申请人)。

三、实施要求

(一)数学科研专项至少设立1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若干项。符合申报条件者根据《数学一流学科科研专项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由院系学术委员组织项目评审,其中,重点项目须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后实施。

(二)项目管理参照 2021 年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项目完成情况将作为数学学科建设成效评价重要考核指标。数学一流学科科研专项项目须提交阶段性成果和结题成果,阶段性成果为数学一流学科科研专项年度进展报告,每年 12月中旬以项目组统一报送学院教务科研办公室,并由学院全面梳理形成数学一流学科建设年度总结报告。结题时提交科研专项对数学一流学科研究领域创新性提升的研究报告和一流学科3年建设成效报告。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阶段性报告和结题报告,评定结果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并相应核增或核减或停止项目经费。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和结题成果均须标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数学一流学科科研专项项目资助”和项目编号YLXKZX-SD-00*,未标注的不计入项目成果。

(三)专项资金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本科高校建设国内和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财务管理规定》等规定加强经费管理,督促支出进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四、材料申报

申请人按照《数学一流学科科研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填写《一流学科科研专项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一流学科科研专项项目汇总表(2024-2026年)》(附件1),于2024年6月7日17:00前,电子版(需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研究人员电子签名)发送至邮箱: qiaohw@imnu.edu.cn;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含签名),报送至赛罕校区田楼820室乔宏伟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乔宏伟

联系电话:13384882945



附件3 一流学科科研专项项目申报书

附件2一流学科科研专项项目计划任务书(2024-2026年)

附件1一流学科科研专项项目汇总表(2024-2026年)



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数学科学学院

202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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