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全称为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前身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学院党委始终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凝聚全院人心、团结全院力量,奋勇争先、锐意创新,为加快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一流综合性师范大学提供马院智慧、贡献马院力量。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党组、自治区党委和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着力发挥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深入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围绕“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本领过硬的党员队伍、特色鲜明的组织活动、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群众满意的工作业绩”的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目标,着力建设“标杆”党委;坚持以党建质量为价值导向,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着力建设“标杆”党支部。
三、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发挥,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好、组织好、宣传好学院师生员工,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构成情况:党委下设5个党支部,分别是3个教师党支部、1个研究生党支部和1个本科生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