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
为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和我校建校65周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展现我校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提高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推进“一院一品”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举办第八届风筝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献礼七十载·放飞青春梦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委员会
承办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美术学院
协办单位:呼和浩特市风筝协会、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幼儿园、和林格尔县剪纸协会、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摄影协会
三、参加对象
全校师生。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4月21日下午14:30
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盛乐校区东操场。
五、赛程安排
比赛全程分为上下两个半场,大一年级参赛学生为第一组,放飞时间为上半场,大二大三年级参赛学生为第二组,放飞时间为下半场,第一组放飞时,第二组在放飞等候区等待或在制作指导区学习,第一组放飞结束后需按要求有秩序的退回到观众区或放飞等候区等待。
六、奖项设置
比赛设最佳涂鸦奖五个、最佳摄影奖三个,最佳工艺奖、最佳空中效果奖、最佳高度奖、最佳组织奖、最佳创意奖、最佳主题奖、最佳人气奖、最佳参与奖各一个,获奖作品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七、具体要求
放飞过程中,摄影组拍摄风筝图片,赛后将风筝图片、参赛人姓名、联系方式统一发送到745750846@qq.com,联系人:李博,联系方式18847136382。
特此通知
2017年3月13日
第八届风筝节赛程规则
1.放飞比赛前,现场参加比赛风筝工艺评分。
2.竞赛开始前,参赛者携带自己的风筝到放飞区起点报到,按编组依次放飞。
3.比赛信号发出后,参赛者在指定比赛区域进行放飞,风筝起飞成功后牵引至留空评分区,由裁判员现场进行评判。风筝放飞线(高度)不得少于30米,每组放飞时间15分钟,在留空评分区留空时间不得少于6分钟,每少30秒扣1分。上半场结束后由裁判将评分表送往主席台负责人(李博),与评委评分表汇总。
4.比赛中,故意缠绕妨碍他人放飞,或冲撞、阻挡,取消比赛资格。
5.各代表队的放飞运动员必须遵守比赛纪律。若因比赛发生纠纷或争议,由总裁判长进行裁决。
6.比赛中,运动员对裁判人员和竞赛规则有异议时,可书面提报大会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八届风筝节获奖记录表
获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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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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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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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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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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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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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风筝节评分表
评分标准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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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飞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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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空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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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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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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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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