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帮助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全区2020—2021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函》和《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人数及等级
资助金评选人数一等6人,每人发放600元;二等14人,每人发放310元。
二、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实填写《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表》(一式两份),于12月24日下午5:00之前将申请表纸质版报送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勤工助学管理科(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三楼A区309室),《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547454812@qq.com。
2.经学工部(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审,拟定初选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资助金。
联系人:包老师 17847144918 郑老师 7388385
特此通知
附件1: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表.docx
附件2: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docx
学工部(学生工作处)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