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更好的弘扬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树立福利彩票在社会公众面前的良好公益形象,激发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到为社会福利事业奉献爱心的行列中来。同时,也是为了进一步增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彩民的监督,提高福彩公益金的使用效果。内蒙古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在我校设立 “内蒙古< 福彩*草原情>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根据内蒙古福利彩票管理中心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内蒙古< 福彩*草原情>福利彩票公益金”评选管理办法》(见附件1)。根据本办法,现将本次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 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我校2012级本科新生。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3. 家庭经济困难;
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来自农村牧区贫困家庭或父母有一方丧失劳动能力的;孤儿或来自低保家庭;因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或因天灾人祸造成上学困难者。
二、 受助学生应提供资料:
1.填写《福彩*草原情”公益资助申请表》(签章时需压住照片);
2.手写个人申请书(签字并按手印);
3.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复印件;
4.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5.贫困证明原件;
6.在校证明原件。
三、填写材料需注意的事项:
1.请严格按照《福彩*草原情》公益资助申请填写(申请表不得重新设计);
2.材料中涉及到的名字、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身份证统一;
3.提供的相关证明及证件不得有涂改;
4.个人申请书签名须手写;
5.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得使用热敏纸。
四、资助标准:
“内蒙古福利彩票管理中心”资助标准为每人3000元。
五、资助名额:
该项助学金实行等额资助,内蒙古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共资助我校75名学生,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2。
六、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福彩*草原情”公益资助申请表》(见附件3),学院初审后报校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勤工助学指导中心(赛罕校区行政楼205)。
2.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复审,经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上报内蒙古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七、申报时间:
此次评选,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务必于2012年9月17日下午10:00前将审核确定的学生申请表(连同电子版)上报至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勤工助学指导中心,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八、其它:
1. 各学院要组织学生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格按照资助条件推荐候选人。
2. 要求各学院将设立“内蒙古< 福彩*草原情>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目的和意义宣传到每位学生中,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开展以“感恩、自强、诚信”为主题的学生思想教育活动,做到在经济上帮助学生,在精神上鼓励学生,在能力上锻炼学生,实现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效。
联系人:徐老师 白老师
联系电话:4392411
附件1: 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福彩*草原情’公益金”评选管理办法
附件2: “‘福彩*草原情’公益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3: “福彩*草原情”公益资助申请表
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
201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