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依据
“明德奖学金”的评审依据为《明德奖实施办法》及《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明德奖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2〕78号)。
二、评选要求
1、“明德奖学金”奖励对象为2012级品学兼优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或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2、申请“明德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原则上,本学年度受过资助金额高于本次资助金额者不得参评,同一学院所推荐的学生应来自不同的旗(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