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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 2019—2020 学年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

[日期:2020-04-20]    

各学院: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级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内党高工函〔2020〕17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范围为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延期毕业生),2019级学生不参评。“优秀班集体”评选推荐范围为组建两年(含两年)以上的全日制本、专科自然班。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本科生:推荐学生在2018—2019学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叶圣陶奖学金”、 “珍云奖学金”、“乌兰夫奖学金”任一奖项均可。

2.研究生:推荐学生在2018—2019学年度荣获自治区奖学金及以上奖项。

(二)优秀学生干部

1.本科生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必须是各类学生干部,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学年;

(2)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在2018—2019学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叶圣陶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珍云奖学金”、“乌兰夫奖学金” 任一奖项均可。

2.研究生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必须是各类学生干部,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学年;

(2)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在2018—2019学年度荣获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及以上奖

项。

(三)优秀毕业生

1.本科生:推荐学生获得一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明德奖学金、叶圣陶奖学金、珍云奖学金、乌兰夫奖学金)和一次二等奖学金(或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奖项,或连续三年获得学校二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奖项。

2.研究生:推荐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正式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所发表论文须为第一作者,且以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为第一署名单位)。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此项不做硬性要求,但有公开发表论文者优先考虑;在校期间荣获自治区学业奖学金以上的奖项。

(四)优秀班集体

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推荐班级为组建两年(含两年)以上全日制本、专科自然班级;

2.推荐班级所在的学院荣获2018-2019学年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3.推荐班级荣获2018-2019学年度“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

(五)破格条件

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且获得国家、自治区、盟市级表彰的学生,且综

合测评成绩占到班级前三分之一,可破格推荐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三、工作要求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学院申请,学院初审后,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3天,如无异议,将申请材料于424(周五)前将材料报送到学生工作处。

本科生:赛罕校区报送至行政楼207室;盛乐校区报送至学生事务中心A302),汇总表发送至邮箱wanghuichun@imnu.edu.cn。研究生:赛罕校区报送至行政楼205室;盛乐校区报送至学生

事务中心A301),汇总表发送至邮箱lijing@imnu.edu.cn

提交材料:

(一)《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原件一式一份(A4正反面打印);

(二)《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花名册》附件3纸质版原件一式一份(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

(三)《全区高校“优秀班集体”登记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A4正反面打印)。


 附件1 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 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

 附件3 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花名册.xls

 附件4 全区高校“优秀班集体”推荐表.doc

 

 

                                                                           学工部(学生工作处)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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