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级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内党高工函〔2021〕27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相关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范围为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延期毕业学生),优秀班集体从全日制本专科班级中评选推荐。2020级学生和班级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综合评价在所学专业前30%,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本科生推荐学生应在2019—2020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学校“一等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叶圣陶奖学金”、“乌兰夫奖学金”、“珍云奖学金”中任一奖项,研究生推荐学生应在2019—2020学年获得自治区奖学金(含)以上奖项;
4.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身体素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
(二)优秀学生干部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坚强的意志品格、高尚的道德情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担任学生干部满2学年以上,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并较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需经民主评议后推荐;
4.品德优秀,文明修身,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综合评价成绩和学习成绩在所学专业前50%,身心素质良好,体质健康。本科生推荐学生应在2019—2020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学校“一等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叶圣陶奖学金”、学校“二等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干部”、“乌兰夫奖学金”、“珍云奖学金”中任一奖项,研究生推荐学生应在2019—2020学年获得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含)以上奖项;
5.团结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善于做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完成校、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优秀毕业生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行为文明,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刻苦,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无任何纪律处分情况;有健康的体质及心理素质,学生体质健康;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国家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或在校期间曾服兵役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推荐;
5本科生推荐毕业生应获得1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明德奖学金、叶圣陶奖学金、珍云奖学金、乌兰夫奖学金)和1次二等奖学金(或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奖项,或者连续三年获得学校二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奖项。
研究生推荐毕业生应在省级及以上正式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所发表论文须为第一作者,且以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为第一署名单位。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此项可不做硬性要求,但有公开发表论文者优先考虑),且在校期间获得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含)以上的奖项。
6.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崇尚创新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和科技创新活动,荣获省部级以上创业或创新奖项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优秀班集体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本专科自然班组建两年(含两年)以上;
2.有健全的班团组织,班干部独立工作,成为集体的核心和表率。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班级有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班风,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
3.班主任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能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心理、学习等方面教育,善于处理学生间、任课教师与学生间关系,任课教师对班级评价高;
4.班级学生在思想、学习、体育、艺术、纪律、卫生等方面综合评价居本校上游水平,体育合格率达到90%以上;
5.能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表现出色。积极开展和参与有益的文化科技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班级在学校有一定的影响力;
6.班级学生无严重违规违纪现象,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无违纪、无辍学学生。学生旷课率、考试不及格率低。
7.推荐班级所在的学院获得2019—2020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推荐班级获得2019—2020学年“优良学风班”。
(五)破格推荐条件
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且获得国家、自治区、盟市级表彰的学生,且综合测评成绩占到班级前三分之一,可破格推荐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三、工作要求
1.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人选须经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推荐产生。评选推荐要遵循宁缺毋滥原则,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最终拟推荐结果。各学院推荐集体和个人要通过各类学生可知晓途径公示3个工作日。
学校按照各学院在校学生人数,结合工作实际做名额分配(附件1),所列各项名额均含本科生、专科生和研究生,具体分配可由各学院根据实际自行统筹安排。
2.需上报材料:《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花名册》(附件2,以下简称《花名册》)、《全区高校“优秀班集体”登记表》(附件3)。《花名册》应按照评选项目分别建册,电子版格式为Excle表格,文件名为“学院+评选项目”,纸质版由填报、审核责任人签字后加盖学院党委(党总支)公章。《全区高校“优秀班集体”登记表》签署学院意见后上报,由学校统一审核盖章。
截止时间:以上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6月8日(星期二)下午5:0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huichun@imnu.edu.cn,纸质版报送至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或赛罕校区行政楼204室。
3.按照教育厅安排,各学院学就办务必于10日前组织候选人以个人实名认证方式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https://zwfw.nmg.gov.cn/)进行网上申报,提交后等待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将生成“电子证照”,学生登录上述网址或手机登录“蒙速办APP”可实时查询验证或下载打印。
目前,自治区政务服务局正在进行系统完善,具体申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个人网上申报时,需要将加盖学校公章后的《评选项目推荐表》(附件4,5,6)以个人为单位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到系统上。为保证申报时效,各学院应提前做好基础性工作,组织拟推荐人选预先填写《评选项目推荐表》,并于6月6日(星期日)上午12: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学工部(处),报送地址同上,由学工部(处)审核后统一加盖学校公章,待推荐人选公示确定后发放给本人。
4.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自治区级系列奖励评选工作,对推荐人选上报材料特别是事迹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和材料模板格式撰写,确保信息准确详实、事迹真实具体、行文规范通顺,对于信息不准确、事迹材料质量低的,学校将予以退回。
5.此次评选工作时间紧、要求高,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期完成工作任务,逾期不报、漏报、错报者,相关名额将分配给其它学院。
联系人:尚海林 15047818877
附件1: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花名册.xlsx
附件3:全区高校“优秀班集体”推荐表.docx
附件4:三好学生推荐样表.docx
附件5:优秀毕业生推荐样表.docx
附件6: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