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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9-09]      

内师研发[2014]31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适应学科建设和当前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导师队伍建设,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2014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别

1.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遴选原则

1.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是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关系到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学位授予质量和学位点的建设与发展。学院应本着保证质量、公正公开、按需推荐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导师遴选文件规定的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和推荐。

2.各培养单位应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发[2006]34号)、《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发[2006]34号)及《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发[2009]59号)中相关规定开展本次导师遴选工作。

3.本次导师遴选工作,各学院要统筹规划已有学科与新增学科、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的导师队伍建设。

4.学术型研究生导师按一级学科申报,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按专业学位类别申报。

5.初次申报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只能申报学术型导师或专业学位导师中的一个类别,不允许兼报。

三、材料报送

1.申报人需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按申请类别填写),同时准备个人近五年(自2009年9月1日起至今)的科研成果复印件一份。

科研成果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前面有目录索引,排列顺序为论文、专著、课题、科研获奖等。其中,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页和文章的全文,著作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和正文第一页。由培养单位审查属实后加盖学院公章。

2.申报人必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本人的专业技术职务以资格证书为准。

3.各学院进行初审,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人员汇总并填写《2014年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人员汇总表》(按申请类别分别填写),于9月30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和专业学位办(行政楼537)。电子版发至1057086520@qq.com(申请学术型导师汇总表)及liuzg@ imnu.edu.cn(申请专业学位导师汇总表)。

4.各学院将符合条件教师的申报材料整理之后,于9月30日前统一将申请学术型导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将申请专业学位导师材料报送至专业学位办,过期不候。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4年9月5日

附件:

1.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doc

2.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doc

3.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doc

4.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人员汇总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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