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师研发〔2020〕12号
各艺术硕士培养单位:
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院校及专家修订了2015年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并制定了《艺术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见附件),对艺术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课程和学分设置、毕业考核、论文写作、教育方向基本要求等方面的问题做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对相关领域培养方案等进行修订,具体要求如下:
1.相关培养单位要成立修、制定培养方案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指导性文件要求,结合自身优势,制定出相应的文件。
2.艺术硕士中艺术设计和美术两个领域在不同学院培养,各培养单位负责人要进行沟通协商,依据各自培养特色设定相应研究方向,但每个领域只允许有一个对应的培养方案。
3.各单位将修、制定后的培养方案材料提交至艺术硕士相关领域培养指导分委员会进行审议。经审议通过后,在2020级艺术硕士研究生开始施行。
4.各单位务必在6月10日前将培养指导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培养方案相关材料交到研究生院公共教学部(赛罕校区414室、盛乐校区309室)。纸质版需各领域培养指导分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liuzg@imnu.edu.cn。
联系人:刘志国 联系电话:4393177
附件:关于下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20年修订版)》等文件的通知
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入口网页研究生院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