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从2021年开始,各类毕业研究生在答辩通过并修改论文后,学位论文定稿版需再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各培养单位要对毕业生学位论文定稿版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再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处理办法按照文件“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定稿版学位论文检测合格的毕业生方可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审议和表决,检测不合格的毕业生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延期至下一次申请学位。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13日